反洗钱信息安全风险提示

作者:gly来源:长江保荐 日期:2023-02-07

  一、反洗钱信息保密风险提示

  反洗钱信息安全是金融机构的法定义务,金融机构需不断加强反洗钱信息安全的保护工作。

  二、法律法规

  《反洗钱法》第五条: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报告可疑交易、配合中国人民银行调查可疑交易活动等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客户和其他人员提供。

  三、金融机构反洗钱信息保密要求

  1、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2、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依法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对依法监测、分析、报告可疑交易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3、金融机构应采取必要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缺失、损毁,防止泄露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

  4、金融机构应当对本机构的监测标准及监测措施严格保密,建立相应制度或要求规范监测标准的知悉和使用范围。

  5、金融机构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息。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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