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立法背景与意义
为落实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反洗钱要求,完善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提升跨境金融合作能力,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制定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二、核心内容
(一)客户尽职调查原则
1.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如获取业务关系、交易目的和性质、资金来源和用途的相关信息;通过实地查访等方式了解客户的经济状况或者经营状况;加强对客户及其交易的监测分析;获得高级管理层的批准等。
2.低风险客户:采取适当的简化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如在建立业务关系后的合理期限内完成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核实、延长客户定期审查的周期,降低尽职调查措施的频率和强度、降低交易监测的频率和强度等。
3.全生命周期管理: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当根据客户尽职调查所获得的信息,及时评估客户风险,划分风险等级,确定不同风险等级客户的定期审核频次和方式。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持续关注并评估客户整体状况及交易情况,了解客户的洗钱、恐怖融资风险。
(二)核实方式和资料保存
1.核实方式:通过来源可靠、独立的相关材料、数据或者信息核实客户身份。如通过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民政、税务、移民管理、电信管理等部门、外国政府机构、国际组织等政府公开渠道或官方认证的信息核实客户身份。
2.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自业务结束后、一次性金融服务结束后或交易结束后至少保存10年,涉可疑交易活动须保存至反洗钱调查工作结束。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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